Volume 3,Issue 9
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审查类型化研究
—— 结合《2023年备案审查报告》内容
法规备案审查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保障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性的立法监督制度,当前的审查体系主要由合宪性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适当性审查这三种模式支撑运转。长期以来三种审查模式之间的界限较为模糊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合法性审查的识别与功能的发挥。自设区的市扩容立法以来,地方性法规的有权制定主体和法规数量激增,亟需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识别、启动和实施合法性审查制度。为此,本文将梳理合法性审查的现有制度设计,进而分析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审查需求增加的原因及类型化审查之必要性。在此基础上,结合合法性审查的制度规定和备案审查报告的内容对合法性审查的按照一定的标准做出类型化归纳整理,以期为理论构建和实践指引提供一定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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